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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是用直接标价市场的牌价,还是用间接标价市场的牌价,外汇市场所在国家的货币视为本币.如将外币折算为本币,均用卖出价;如将本币折算为外币,均用买入价.例如,×年×月×日,巴黎外汇市场(直接标价)法国法郎对美元的牌价为1美元(外币)买入价为4.4350法国法郎:同日纽约外汇市场(间接标价)美元对法国法郎牌价为1美元(本币),卖出价为4.4400法国法郎(外币),买入价为4.4450法国法郎,则美元与法国法郎相互折算的方法如下: ①根据巴黎外汇市场(直接标价)的牌价: 1美元折合法国法郎为1×4.4550=4.4550 1法国法郎折合美元为1÷4.4350=0.2255 ② 根据纽约外汇市场(间接标价)的牌价: 1法国法郎折合美元为1÷4.4400=0.2252 1美元折合法国法郎为1×4.4450=4.4450
上述买入价、卖出价折算原则,不仅适用于即期汇率,也适用于远期汇率.买入价与卖出价的折算运用是一个外贸工作者应掌握的原则,但在实际业务中应结合具体情况,灵活掌握.例如,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较差,库存较多,款式陈旧而市场又较呆滞,这时出口报价也可按中间价折算,甚至还可给予适当折让,以便扩大商品销售;但实际工作者对这个原则要"心中有数".
3. 远期汇率的折算与进出口报价 (1) 本币/外币的远期汇率折外币/本币的远期汇率 如已知本币/外币的远期汇率,因报价或套期保值的需要,需要计算出外币/本币的远期汇率,其计算的程序与方法是: ①代入公式: P*=P/(S×F) P*为将本币/外币折成外币/本币的远期点数 P 为本币/外币的远期点数 S 为本币/外币的即期汇率 F 为本币/外币的实际远期汇率 ②按公式求出远期汇率的卖出价点数与买入价点数后,其位置要互易,即计算出来的买入价点数变为卖出价点数;计算出来的卖出价点数变为买入价点数. 例证: 已知 纽约外汇市场美元/瑞士法郎 即期汇率 3个月远期 1.6030-40 140-135 求:瑞士法郎/美元3个月远期点数 计算程序与方法 ①代入公式: P*=P/(S×F)
P*为:瑞士法郎/美元的3个月远期点数 P为:0.0140-0.0135 S为:1.6030-1.6040 F为:1.6030 1.6040 -)0.0140/1.5890 -)0.0135/1.5905 瑞士法郎/美元3个月远期点数=.0055=0.0140/1.6030×1.5890 瑞士法郎/美元3个月远期点数=.0053=0.0135/1.6040×1.5905 ②瑞士法郎/美元3个月远期卖出与买入价点数易位后得出:53-55.
(2) 汇率表中远期贴水(点)数,可作为延期收款的报价标准 远期汇率表中升水货币即为增值货币,贴水货币即为贬值货币.在我出口贸易中,国外进口商在延期付款条件下要求我以两种外币报价,假若甲币为升水,乙币为贴水,如以甲币报价,则按原价报出;如以乙币报价,应按汇率表中乙币对甲币贴水后的实际汇率报出,以减少乙币贴水后的损失.所以学会汇率表的查阅与套算,对正确报价有着重要意义.
(3) 汇率表中的贴水年率,也可作为延期收款的报价标准 远期汇率表中的贴水货币,也即具有贬值趋势的货币,该货币的贴水年率,也即贴水货币(对升水货币)的贬值年率.如某商品原以较硬(升水)货币报价,但国外进口商要求改以贴水货币报价,出口商根据即期汇率将升水货币金额换算为贴水货币金额的同时,为弥补贴水损失,应再将一定时期内贴水率加在折算后的货价上.
(4) 在一软一硬两种货币的进口报价中,远期汇率是确定接受软货(贴水货币)加价幅度的根据 例如:在进口业务中,某一商品从合同签定到外汇付出约需3个月,国外出口商以硬(升水货币)、软(贴水货币)两种货币报价,其以软币报价的加价幅度,不能超过该货币与相应货币的远期汇率,否则我可接受硬币报价,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在货价与汇价方面均不吃亏的目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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